第二十四章 张总管-《唐朝好地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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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能够接下更多的生意,把所有有意向的客户都转为真正的客户。张超交待柯山和柯五两个。只要请张家班盘炕改灶的,那么张家班都接受用各种粮食抵账,现金付款也行。而且还可以月底结。

    张超甚至告诉他们可以按揭付款。

    “按揭付款?怎么按揭?”

    “按揭呢,就是分期付款。比如一年期,或者两年期三年期。一年期按揭,就是可以一年后付款,但要加收些利息。二年期三年期,则利息要高一些。”

    柯山和柯五两大汉目瞪口呆,没想到居然还能这样。

    乡下百姓有时也确实会拉饥荒欠账,可乡里乡亲的还要收利息,而且时间越久利息越高,这不太好吧。

    “熟归熟,生意归生意,一码是一码啊。其实就是去借钱,不也是有利息的。咱们的按揭也等于是借钱了。我们可以把利息定的稍低一些就是,比如说一年期年利百分之五,两年年利百分之八,三年年利百分之十二?你们看如何?”

    年利百分之五,盘炕改灶一千零八十文,年利百分之五,利息也才五十四文钱。两年年利百分之八,总共才一百七十二文。三年的话,月利能达到一分,年利百分之十二,三年的话就是三百八十九文,平均一年得将近一百三十文。

    但细算下来,这根本不算高里贷,也不是什么复式利滚利。与这时代跟那些放贷商人的利钱相比,就太不算什么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,现在这年头,连大唐朝廷都是直接放贷收息来做为各地官府的常用办公费用的。这还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公廨钱。

    从北朝起,公廨钱就一直沿袭至今。官府把一笔常用公款做为专款,投入到市取取利。唐立国之初,武德元年就开始设置公廨本钱,由各州的令史经管,特别设立捉钱令史,就是从市场中选那些身家比较丰厚的商人来担任这个捉钱令史。

    每人给他们五万以下的本钱让他们去放贷,而每月的利息官府要固定收取四千文,年息达到本金的近百分之百的月料钱。

    而张超的一年按揭年利息才百分之五,相差二十倍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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