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女工-《唐朝好地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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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这好像确实是个解决的办法啊。
在大唐,凡民始生为黄,四岁为小,十六为中,二十一为丁,六十为老。
男子十六岁就开始授田,二十一岁成丁开始承担租庸调,到六十为止。妇人则既不授田,也不纳课服役。
这也隋制有很大的不同,北魏时起,妇人是授田的,奴婢和耕牛也都能授田,因而妇人、奴婢、耕牛也是得纳部份课役的。
后来到了隋朝,部曲奴隶和耕牛都不再授田纳课了,改为一夫一妇为一床,夫妇同授田,同时按一床纳课。这夫妇一床纳的课比起单男丁纳的课要重,因为妇人只授男丁半数的田,但一床的税却几乎等于两个男丁的税。
这就导致了隋时有许多男子,到了结婚年龄却都不肯成亲宁愿打光棍,就为了避重赋。
唐朝开国后,便改掉了这一制度,妇人不再授田,也不再纳税。
有些地方地宽,中男也减半授田,但中男在成丁之前不纳租庸,只服些力役。
张超似乎从这里面看到了一点壮大自己张氏企业的机会。
男丁得种地、得打仗、得训练、得番上,女子得做饭洗衣、养蚕织布,一年里除了万物萧瑟的冬日里,难得有什么空闲时间。
哪怕是妇人,也忙的很。
农家百姓,吃的粮地里种的,吃的菜园里自己栽的,还得养猪养羊养鸡养鸭。连自己一家人穿的,都是自己养蚕种麻织出来的。
各乡各村,村前屋后,到处都是桑麻。一家几十亩地,可能要拿出来数亩地种桑种麻,每年除了向官府纳粮外,缴纳绢和布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。
这年头要织点绢布可不容易,得种桑养蚕,种麻沤麻,得了丝和麻,还得纺成纱线,最后织成绢布。那都是得日夜不停,一点点的手工织出来的。
许多妇人,甚至白天织完了,晚上还得点头昏暗的灯织上半夜。
指望这些男子妇人是没戏了,张超把主意打到了那些少男少女们身上。
二十一以下十六岁以上的,叫中男。他们能分一半的地,但暂时不用交纳租庸,不过每年得到县里役两月左右的力役,而且未成丁的男子,是不会捡选府兵的,也就不用去训练番上打仗了。
而那些十来岁的少女,就更没这方面的负担了,她们没权力均田,也不用纳课服役。农家的少女,也没有那么多不能抛头露面的规矩。她们往往小小年纪,就得帮着带弟弟妹妹,再大点,得放养扯猪草,还得下地帮忙干活,送水送饭这些。
哪怕只有十一二岁,可已经相当懂事了,做起事来还都很厉害,不论是打猪还是砍柴,又或织布做饭洗衣,哪个不是早已经精通。
除了身子还瘦小些,她们其实已经是个能干的女人了。一般这个时候,她们也已经开始来天葵,然后再过一两年就可以开始寻找人家,待到十三四岁就能嫁人了。
张氏集团要是以后多招募一些这样的中男和少女来做工,岂不是就没有了后顾之忧。十六岁以下的少年来做工,什么都不用担忧。中男过来,一年得休两月假去做力役,但只要有提前安排顶替好,就不会影响,不比那些成丁,他们一年有太多的事情,根本不能长期在张家做事。
少女更好,连一年两月的力役也不用服,完全可以从年初做到年尾。
还有一个,如果用这些童工,连工钱都可以再降一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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