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6章 讲经布道、议会自治-《唐朝好地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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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议员没有薪水,属于百姓自治的一个组织,在官方登记,接受官方监管。平时负责百姓自治,纠纷问题由他们在讲经会后主持听审裁决。

    当然,议会也还有一些其它的职责,议员们对于本区的发展有监督和建议权。也可以就本学区的一些问题,向县衙提出建议等。

    学区议会,不受区、乡、镇地方吏员的管辖。

    议会类似于明代的乡约堂,也有部分后世地方议会的雏形。

    李超当初推出这个议会时,跟县令范履冰说的是地方百姓自治,帮助县衙更好管理地方。毕竟一个县,哪怕经制吏现在有六十多,临时编制一百多。但澎湖县五万余人,还有这么多商人往来,甚至还有十几万的山夷也得看着,既要管治安又要管税收还要管理司法诉讼等等。

    衙门能把港城管好就非常不容易了,让他们连乡下也管好,实在太难。

    而虽然各乡设有乡公所、派出所负责民政和治安,但乡公所和派出所才十来个人,要管一个乡几千人,也一样是管理不过来。

    正是因此,李超提出设立议会,来代替过去乡下的宗族自治,最终得到了范履冰的同意。

    县里乡里确实管不过来,琉求又是一个移民社会,缺少了过去乡下的大宗族,乡下这块确实鞭长莫及。

    不过一开始范履冰打算是乡里任命议员的,但李超觉得这种办法不好,不如由百姓们自己推选,最后由乡里同意这一形式。

    议会也没按乡镇区这样来,而是直接按学区。

    如今琉求各地设立小学,这些官立小学设立的都很均匀,每个学校分布均匀,一个学区比起一个乡要小的多,但也有起码几百居民百姓。

    范履冰提议在学区之上的乡一级也设议会,毕竟乡镇里乡公所镇公所的人太少,那几个吏管不了那么多事情,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纷争,如果不管又不行。

    李超却让范履冰慢慢来。

    饭要一口一口的吃,虽然李超抛出这个议会,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只弄成一个村级自治组织。他所图甚大,但图的越大,就越得慢慢来。

    其实议会权力也没多大,他们裁决地方纠纷,也不是拍脑袋就来,更不是只要多数人意见相同就行。

    地方的上的纠纷裁决,也是得按照大唐律法来的。比如贞观律明确的对大唐婚姻有诸多条律,那么就不能违反这些条例。

    大唐规定良贱不婚,那么地方上裁决这类问题时,这个就是底线,不能触碰违反。

    再比如,大唐规定允许寡妇再嫁,那么地方上就不能拦着不许改嫁。其它诸如争产啊争水争田等争端,甚至是打架斗殴等,都得按照大唐律法。

    每个纠纷,必须由议会三分之二的成员赞成后,该裁决才能通过,十三个议员中,必须有九人通过,才算有效。

    一个时辰的讲经结束,范履冰也不由的有些喉咙发干。

    大家鼓掌赞叹,范履冰笑着下台。

    这时有人推来几桶凉茶,也拿来一些包子、饼干等点心,大家也都起座,吃点心的吃点心,喝茶的喝茶,也有人去洗手更衣。

    李超给范履冰递过一杯茶,“讲的不错,不愧是曾经向太子讲过经的。”

    范履冰笑笑,“跟老师一比,我差的远了。老师可是经常为陛下讲经的。”

    皇帝和太子都会经常让大学士和重臣们替他们讲经,讲解圣人经典,也结合时事,他们讲的经自然跟今天这样讲给普通百姓的不一样,各有侧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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