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6章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-《唐朝好地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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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这里面没有写,如果皇帝违反这些规定,贵族们是否能够反抗,但还是让承乾极度的震惊。

    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

    臣子的爵位是君王所赐,那么君王理所当然的也应当拥有收回的权力。

    可现在,这些法令条文,却白纸黑字的写在那里,赐出去容易,要收回来就难了。

    因为赐出去后,领地、爵位都属于贵族们的私人财产,神圣不可侵犯。

    后面还有不少让他吃惊的条文。

    比如贵族们只要拥有爵位,则自动成为贵族议员。贵族议员有权力自由选举中央贵族院议员代表,贵族违法犯罪,必须经贵族院审判才能定罪。

    也规定了各地民议会,享有自由选举民议员的权力,各级民议员也对各级官府有监督之权,对官吏有弹劾之权。

    同时,在这些新条文里,也增加了一些对朝廷和皇帝有利的。比如以法律条文规定了贵族领主的推恩袭封法,规定了贵族爵位的继承顺序和推恩分封的原则,并规定所有继承爵位、封地的贵族,都要向朝廷缴纳一笔继承税。

    贵族封地推恩分封继承,相当于过户,要交税。按照继承的封地财产数量,按一定比例向朝廷纳税。

    这些条款的核心,都围绕着一条,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

    当然,帝国公共财产也神圣不可侵犯。

    如果张超在这里,承乾很想当面质问他,为何要提出这些条文。

    后面还有许多条文,主要还是对于劳动雇佣关系的权力和义务的划分等。

    但承乾没有什么兴趣,他现在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个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,然后是贵族们的权力保障。

    朝廷不能直接审讯定罪贵族,得由贵族院审判定罪。未定罪前,也不得逮捕、处决等,他们的财产更是不可侵犯。

    良久,房玄龄打破沉默。

    “诸位,大家看完草案之后,有何意见,不妨直说。”

    贵族院院长魏征第一次开口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这个草案很好的,保护百姓利益,这是好事。现在工商大兴,可也有许多黑心的作坊主商人们,他们克扣剥削工人,甚至制造假货,被百姓称为吸血鬼。朝廷这次是划了一条线,这条线划的好,朝廷再不划这条线,那么那些吸心鬼会更加的没有底线。”

    “朝廷现在划了这条线,那以后就有法可依。敢触犯朝廷律令的不法商人,该抓就抓,该罚就罚。”

    承乾忍不住问。

    “保护大唐子民的权益,朕也认同。但这是劳动法案,在这个法案里,关于朝廷设立税目、调整税率还得经过议会两院通过,这是不是有些放错了过方?再有,这里还有一条涉及贵族权益的条文,是不是也不应当放在这法案里?”

    众臣都一时沉默。

    大家都知道,这个法案里,正是这两条,才是极关重要的。后面的真正的雇佣关系的条款,倒没那么重要。

    这两条法案,其实都是直指议会。

    如果税法这条通过,那以后议会权力更大。内阁制订税法、税目、税率,但却得经议会审核通过。不是经上院的六科审议,而是要经整个议会两院通过。这比通过六科,要难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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