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51章 国公府-《唐朝好地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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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县、琉求县、基隆县、琉南、琉东、宜兰,琉求公国分设六县。
设立县衙,委任县令,还要建立议会。
议会这个东西,现阶段来说,不是什么民主。而是团结拉拢各阶层,以稳固张家对琉求的统治。
议会里会有分封骑士、会有地主、商人、士人等各阶层,是一个商议的地方,可以协调矛盾,也是让各阶层,都为张家效力的一个地方。
适当的让出一些权力,让那些有影响力的人分享,这也是必须。常道政治就是妥协,一味的想大权独揽也是不可取的。
张家在琉求也有许多骑士,分封了八百多个。这些人,是张家在琉求的根基,不光是军队的军官,也是张家琉求公国小朝廷的重要官员们。
分封给骑士的采邑,相当于过去赏赐的勋田。骑士们完全享受有采邑的收益权,甚至还能享有采邑三分之一的税赋收益。这和过去朝廷分封贵族们的领地权力相似。
张超不介意多分封点骑士,这些骑士不过是些地主而已。虽然地主多了,那么占据的田地会比较多,但分封的这些骑士地主们,自然也肯定是会比较忠于张家的。
朝廷的官吏、军队撤出诸侯封地后,诸侯接管封地的民政司法税赋军事诸方面。
简单的刺史衙门肯定是不够的。
琉求是一个八百里大岛,现在分设六县,管理起来不容易,尤其是行政司法军事都得一把抓。
按照朝廷的制度,封国的国官也都是有一套的。
比如国公府,有国令、大农各一人,有尉二人,典卫八人,常侍等等,有一套官制,是汉魏以来都有的,虽各朝有些变动,但都差不多。
不过张超对于原来的这些封国国官设置并不太满意。
他有意将公国机构改变一下,让政令更通畅,权责更清晰。
国公府下,设行政、军务、司法三大衙门,另有议会。
张璟身为琉求国公,自然就是整个公国掌握最高权力的人。下面的三大衙门,各设部长,行政管的就是民政这一块,相当于朝廷的内阁,下设诸人事、税务、工商、农务、教育各厅。司法部下有法院、监察院、警察厅等,这相当于过去朝廷的御史台、大理寺、刑部了。
军务部嘛,自然就是管兵的。分为陆军厅、海军厅,统领的是琉求的警卫队,也管辖民兵等。
至于议会,这只算是一个议政监督的统战组织。
国公府的组织结构,大体是与朝廷相当的。
另外,张超还给儿子安排了一套内政体系,有师、友各二人,还有文学二人。
此外还有长史、司马、谘议参军、主簿、录事等。这就相当于是朝廷的翰林院了,是张璟的助手,协助他处理事务的。
有内有外,职责分明。
儿子虽年轻,但有这么多人协助辅佐,又有这些机构组织,整个琉求能够有效的运转起来。
甚至说句不好听的,以后碰上个无能的子孙,其实有这一套,也一样运转,只要不瞎折腾,瞎插手就行。
“朝廷取士有科举,我们则要举办学校,通过学校自己培养人才。当然,从中原内地挖掘人才过来,也是很有必须的。总之,爹能给你做的,已经都给你做好了,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。”
“琉求只是你的试练地,若是能够通过试练,将来为父才能放心的把整个灞上张家都交到你手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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