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九四章 最后的闹剧(二十)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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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很多事,揉碎了,就是个社会关系的问题。土地问题,更是非常明显,很多政策的存在,就是为了维护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。

    封建是社会关系,资本也是社会关系,最终还是要绕回到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上。

    比如俄国的农奴制,当然要维系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。因为贵族打了半天仗,封了一大堆地,可是俄国那种蛮荒之地、地广人稀的现实,只给一堆地,不给人,根本就无法维系农奴供养贵族的社会关系,所以必须要搞农奴制,让农奴从属于土地、而土地从属于贵族。封地不封人,等于不封地。

    比如大顺原本的租佃制,则就不需要出台过多的人身依附的法律,甚至只看律法,似乎人身依附程度,在逐渐减轻。

    但问题是,大顺的情况在这摆着。比如说,一些和尚庙周边的“周围十八里,都是老丈人”的传说。佃户说,法律没有除夜权或者人身依附这样的义务。但是和尚说,说得好,你是懂法的,那你别租我的地了,饿死吧。

    当人地矛盾到了极致,而工业又没发展起来的时候,甭管说法律没有规定各种从属依附关系,大部分人也会呈现出一种“自愿”依附的状态。如果不能达成这种“自愿”从属的状态,才需要出台严苛的法律、特殊的政策,来以国家强力维系这种社会关系。

    俄国的农奴制如此,汉密尔顿的土地大块售卖制意图如此,后来的南方州黑奴逃奴法如此,亦包括说刘玉在扶桑的荒地售卖货币化、迫使迁徙者必须做几年工资劳动者的政策,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拨开迷雾,要看清楚,这些政策、这些律法,是为了维护或者强行创造“什么样的社会关系”,然后也就知道,这些政策和律法,到底是在维护哪个阶级的利益了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刘玉在扶桑的土地政策,是在维护谁的利益?

    很明显,是在维护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。因为,如果没有刘玉的土地政策,迁徙者,不会从属于工业资本,他们会跑路,而不是非要在那做工。

    而在大顺本土,这种情况又是反过来的。因为极大的人地矛盾,以及“相对过剩的人口”,使得失地流民,会“天然”地从属于工商业资本,如果有的话。

    那么,李欗考虑的铁路修通之后的问题时,就必须要考虑清楚。

    当铁路、交通等问题和现在不一样了;当几年后十几年后的社会存在和现在不一样的时候。

    必须要用将来的情况,思考将来的政策,而不是以此时松辽分水岭以北的现状、社会关系的形态、从属还是被从属的种种,来制定将来铁路修通后的政策设想。

    否则,这就又是刻舟求剑。

    比如说,现在大顺从下南洋开始到一战结束,崛起的这批军功新贵族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说你们有功,按照传统,有功封赏赐地。皇帝说,我看这乌苏里江畔土地甚多,一家赐地万顷以酬功吧。这些新的军功贵族,只怕当场就要在心里骂两句:有功而不赏,非人主也,你在那赏我万顷土地,都不如在京城旁边赏我3000亩地。

    但是,如果修通了铁路,类北美铁路事,赐地118亿英亩、约7亿亩土地于铁路两侧。哪怕是和之前同样的土地,那肯定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恩格斯说,土豆,以及土豆酿酒法,拯救了普鲁士的容克们,使得他们在新时代完成了转型。

    那么,可以不可以这样认为,假如铁路修通,松辽分水岭以北的大豆,和大豆榨油压榨豆饼产业,会催生出大顺的一批转型的军功贵族?

    这不是一个李欗自己想不想搞成这样的事。

    而是,他如果想要干点什么,他自己就是个屁。

    总得需要有人支持。而有人支持、或者有人跟着他干,那这就得给人回报。

    固然说,实学派里可能有一些人,是以天下为己任的,觉得继续这么搞下去要完,必须要进行深入的变革。出于这一点,可能会支持李欗。

    但这种理性主义者,毕竟是少数。

    更多的人,无非还是希望得到好处,得到利益的。

    资产阶级假设支持他,那么他得给资产阶级利益。比如说,资产阶级想要在路修好之后,圈占铁路附近方便运输地区的土地种黄豆,那他就得给政策。

    实学派的那些人,要是跟着他干,那也得给点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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