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章 九三年(十一)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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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顺内部的棉花种植业,小农种植区基本不太行。大顺的大部分地区,不管是先发地区、还是内地保护地区,实质上都在用印度原棉和印度棉纱。

    同样的。

    二三十年前,还是世界范围内棉纺织业“亚军”的印度,对外出口的棉布产业,已经彻底被大顺逼死了。

    曾经的世界范围内的棉纺织业亚军,现在纺织二字,只剩下了纺,而没有织了。

    残酷的转型已经经历了一次。

    现在,显然要经历第二次:大顺现在连印度的棉纱都不想要了,只想要印度的原棉。

    这个过程,不能简单地用“先进的生产力打败了落后的生产力”这种笼统至极的解释。

    相反,这种击败和强迫转型,假如一共十分的力量。

    大顺的棉纺织厂的隆隆机器声,最多占两分。

    剩下八分,是靠军舰、刺刀、大炮、士兵、税吏、朝廷的集权能力、社会力量的组织能力等等,得到的。

    并且,整个过程,相当的残酷。

    因为大顺这边着急,特别的着急。

    在历史上的英国,18世纪中叶,英国的商业资本和萌芽的工业资本,在东方贸易上,是对立的。这种对立的标志性产物,就是棉布禁止令。

    而在大顺这边,大顺的商业资本和萌芽的工业资本,在对印度的问题上,并不是对立的,相反是利益一致的:这是一场更多人参与的狂欢,工业资本要廉价棉纱、要市场;商业资本要劫夺的利润;甚至于大顺内部的一些手工业者,也受益于印度的棉纱。

    于是,大顺这边在印度非常的急。

    应该说,大顺在二三十年间,走完了历史上英国从1757年到1857年这百年间的路——对英国来说,这百年间,意味着棉纺织业的水平,从不如印度、到追平印度、再到超越印度;而对大顺而言,并不存在一个不如印度的阶段、也不存在一个追平印度的阶段,是以大顺上来走的就是超越印度的阶段。

    二三十年间。

    孟加拉的达卡,曾经堪比伦敦和巴黎的、手工业为主的城市。人口从18万,锐减到3万。

    《大唐西域记》里记载的迦尸国都城,【国大都城西临殑加河,长十八九里,广五六里。闾阎栉比,居人殷盛,家积巨万,室盈奇货。人性温恭,俗重强学,多信外道,少敬佛法。气序和,谷稼盛,果木扶疏,茂草靃靡】,短短二三十年间,城中到处充斥着失业的手工业者。

    这是手工业的背景。

    而在农业上,大顺还犯了一个极大极大的错误!

    那就是,大顺在一些占领地区,尤其是内地地区,试图把大顺的土地制度复制到印度。

    而大顺的土地制度,是存在巨大“缺陷”的:产权明晰、可以买卖。

    这个缺陷,当然会出问题。

    那就是,大顺的资本、印度的高利贷放贷者,开始拼命兼并土地。

    不是说这东西不好。

    而是说,英国900万人口,能拉出来13万军队、五六万黑森雇佣兵、旁边还有个北美可以泄压、外加海上霸权带来的工商业,所以圈地没出事。

    而印度的情况,不是这样。再者,大顺这边对土地私有制加可以买卖,那是已经形成了“正确”的社会意识。

    以及说,大顺在印度这边的巧取豪夺,征税等问题,使得小地产所有制,飞速地走向兼并。

    这,是农业问题。

    还有封建部族、士兵问题。

    大顺不是英国,也不是法国。

    大顺不要印度兵。

    不需要印度人当兵,最多也就当点辅助兵,但也是募兵制。

    这个事,自然可以说,是大顺这边的统治术“幼稚”了。

    但这也是大顺这边的现实情况所决定的:人口有的是,而且印度孤悬海外,让印度总督在印度自己征兵?这不扯犊子吗?再说了,当兵有月饷,大顺那么多失地人口呢,这些人在家里活不下去要造反,不如送印度去当兵。

    不是说简单的大顺这边的统治者转不过来这个弯,好说也有两千年的边疆羁縻统治术。

    而是说,现实情况在这摆着,放着世界三分之一、甚至可能快要五分之二的人口,去印度招兵?这是脑子有病。

    本身,历史上的印度民族大起义,有一部分原因,就是英国要改兵制,一些印度土兵不乐意了:老子自古就是靠当兵吃饭的,你让那些种姓的当兵,我们怎么办?

    所以,也就很容易理解,大顺在印度的统治,实质上,那真是……作死。

    印度原本不存在广泛的大顺意义上的失地农民的,因为土地制度不同。

    原本就没有土地,怎么失地?

    大顺愣生生在一些地区,给造出来一些失地农民。

    当初牛二等人在孟加拉考察,是提出过直接一步到位,批量制造一大堆中型地主的策略的。说反正要是走大顺的土地制度复刻,早晚也得兼并,那还脱裤子放屁干嘛?

    但是,一方面,这种制度更适合运输方便的地区,转型种植园。

    而内陆一些地区,大顺以税收为主,而且情况错综复杂,是以选择了更接近大顺的土地制度,方便征税。

    当然这个事儿吧,咋说呢?

    土地既能买卖,产权又明确,那么对商人、高利贷者、地方官员来说,买地囤地就是收益率最高的。

    那些乱七八糟的土地制度,虽然麻烦,但是在不断的、千百年的斗争中,达成的稳定和妥协状态。

    大顺的土地制度先不先进?18世纪,你要说这玩意儿不先进,那只能说是觉得应该一步跳到理想社会的空想激进。

    问题就是“太”先进了,这种先进,在法国是靠93年的风暴完成的,是需要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双重的革命的。并且,如老马在雾月十八日里所言,这种东西,初始是有利的、但用不了几年就会被推进资本的血肉磨盘中。

    以至于印度在大顺的统治下,居然出现了之前几乎没出现过的场景:失地小农起义,击杀放高利贷的、击杀地主。

    在这种所有制下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小农的那点地产,被高利贷、商人、官员,随便吸一吸,就得欠一屁股的债。那不就得拿地还钱?难道还有别的玩意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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