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9、番外2-《怨气撞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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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古城的时候,毛哥就跟他谈过想离开尕奈的念头,果然没多久,那边的青旅就被他盘出去了――离开尕奈之后,毛哥去了古城,租了个旧式的二层灰瓦小楼,二层是客栈,一层是书吧和咖啡厅,几乎没经历过什么初期惨淡,生意出奇的开张大吉持续上升,果然旅游胜地,客流量非尕奈能比,爆满是常有的事,加上毛哥为人爽气,回头客、朋友介绍朋友,客人一天比一天多。

    人运气好的时候真是难挡,老话说的福无双至在毛哥身上居然不灵――没两个月,毛哥和隔壁开甜品奶茶店的女人热络上了,没事给帮个忙,修个电灯泡搬个煤气罐什么的,女人也姓毛,丈夫早年出车祸死了,带了个七岁的儿子,日子过的挺辛苦的,毛哥肯搭把手,女人挺感激的,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,做了顿好菜请毛哥过来吃,说的也直接:“哥,你要不嫌弃,咱俩一块过吧。”

    知道毛哥有了女伴之后,岳峰还抽空去了趟古城,给女人的小孩包了两千块钱,算是见面礼,单独聊天喝酒的时候从毛哥嘴里知道“交往始末”,死也不信:“不是吧,都没个过程啊,你忽悠老子呢?”

    毛哥眼一瞪:“咋了?老子又不帅,你当天天有天仙为老子寻死觅活啊?什么叫过程啊?都想你那样,折腾个你死我活才算爱过是吗?你那纯属折腾,过日子像你那样,这世界都没希望了。”

    岳峰告饶:“行行行,说不过你,你个老黄瓜,多年不开花,恭喜你,今儿顶戴黄花了。”

    毛哥没多想,话脱口就出来了:“是,你帅气,我是老黄瓜没错,好歹开花了,你个帅气小黄瓜,怎么着,女朋友个个如花似玉的,一个也没留住。”

    说完了后悔的直想扇自己耳光,岳峰半天都没说完,末了抬头朝他笑笑,敬了杯酒:“祝幸福美满啊。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,毛哥听岳峰不吭声,喂喂了好几次,岳峰才回过神来,嗯了声:“听着呢。”

    毛哥叹了口气:“你别多想啊,这事,咱仁至义尽了,你说石嘉信跟尤思谈恋爱,跟你有什么关系对吧,你这后头活雷锋当的,党都要给你发勋章,别想了啊,爱咋咋地。”

    “神棍呢?”

    “关在后院,著书立说。”说到神棍,毛哥那槽啊,吐都吐不完。

    “尼玛你知道他上次跟我说什么吗,说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很刻苦,找不到饭吃,冬天里喝粥啊,冻结块了,就拿刀子把粥划成一块块的吃。他说为了让他的著作跟曹雪芹似的流芳百世,要向人学习,尼玛那天晚上喝稀饭,非让我帮他盛一盆冻冰箱里冻上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,整天吹嘘自己才高八斗的,现在正儿八经著书立说了,跟尼玛便秘似的,一天写不了几个字,跟我说不行,要头悬梁锥刺股,现在哪个房子有梁给他悬啊,他倒好,搞个绳子拴顶上吊灯上,另一头系着自己脖子,那天忘了什么事,急着叫他出来搭把手,嗷的一声就往外冲,尼玛把我那吊灯扯下来半拉,老子气的,拿个锥子追了他半条街。”

    岳峰失笑,顿了顿说他:“让神棍好好写,二十几年,素材都一麻袋了,浓缩一下,还怕出不了书吗。”

    毛哥叹口气:“得了,慢慢写吧,我告诉你啊,有这个奔头,他还能消停点,不像前一阵子跑的半年六个月不见人的,再说了,他每天晚上搁店里讲鬼故事,都讲出名气来了,顺带也带了不少生意。那天路上还有人给我打招呼呢,说我店里每晚都有鬼故事沙龙。”

    岳峰不知道该说什么,他看着前头的花坛发呆,他是没心思打理的,之前都是洁瑜帮他,这一阵子洁瑜怀孕,花坛里的花也就这么渐渐枯了谢下来,岳峰觉得,每一个人都在欣欣向荣地往前走,新的生活,新的内容,只有他,像这一坛子枯萎的花似的,停滞着,也晦暗着。

    他沉默很久,说了句:“挺好的,下次聊啊。”

    挂了电话,才想起原先打过去是想跟他说说尤思的事情的,说着说着,话题就这么绕开了,不过想想也是―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,每个人最关心的也是自己的生活,你这里缺胳膊断腿,没有他那里管道漏水来的严重。

    生平第一次,岳峰觉得寂寞,他找不到人说话,尤思病重、石嘉信无心无力、洁瑜怀孕、毛哥有自己的生活、跟神棍鸡同鸭讲、黑皮整天忙着赚钱生意、九哥那边因为自己的不配合,待他也冷淡了,有一次他居然想去找蒋蓉聊聊,只是聊聊,一进夜总会,发现蒋蓉也今非昔比了,她不随便接客了,她成了一干女孩子的大姐大,她跟了九条,打理内外,俨然半个女主人了。

    还有,她把名字又改回去了,又改成棠棠了。

    欢场女子,有着最坚韧的适应性和现实的眼睛,你不要我,可以,我目光炯炯,随时找到利益最大化的金主,她看着岳峰,口吻也像是大嫂跟小弟说话:“呦,峰子来啦,找你九哥啊,他忙着呢,要么我找个盘正条顺的先帮你松松骨头?”

    半年多以前那个怯生生的,给他买领带夹做新年礼物的蒋蓉,好像也随着名字的更改,而消失在落寞的过去了。

    岳峰想念季棠棠,寂寞的时候,他想说很多话,但如果棠棠在,他就不说了,哪怕她就坐在身边,一句话也不说,也能帮他把寂寞赶走。

    退一步,他常常想,如果当初从来没有把她送去八万大山呢?哪怕她现在傻傻的都好,蹲在地上拔几棵草,回头咯咯冲他笑,他也会觉得温暖。当时光头问他“一辈子跟一阵子是不一样的,你能这么管她一阵子,一辈子呢”,他不敢答,任何事物都在变化,喜马拉雅,世界最高峰,多么永恒的存在,当年还是海底冒出来的,但是现在他可以回答了,他想说,一辈子也行,人在就好,照顾她我愿意的。

    迟了这么久,终于有答案,机会已经没有了,人的愿望,总是被现实逼的一寸寸卑微,越来越卑微,但老天的残忍之处在于,他让你连卑微的机会都没有。

    刚跟苗苗谈恋爱的时候,小小的分离都让他难受,有一次看到一句话,不由分说放到qq签名上,那句话他现在都能背出来。

    想念一个人的滋味,就像喝了一杯很凉很凉的水,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,一颗颗化成热泪。

    当时苗苗看到了,笑他是为赋新词强说愁,他厚着脸皮说到底也是博媳妇儿一笑了,但是现在他真正懂了,那种喝下去冰凉彻骨的感觉,那种慢慢的,一个又一个夜里,拿体温把凉水暖出温度的感觉,那种即便痛苦,也没有后悔的感觉。

    如果不曾有过极致的幸福,又何来刻骨的痛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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