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杀性-《祝姑娘今天掉坑了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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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头儿家一排四个院子,自己住最东一个,往西三个是他的三个儿子——都已分家了。其中一家搭着灵棚,就是死了孩子的那一家了。他们进了老翁的院子,一个老婆子在哭,一个妇女在劝,又有一个男子在院中井里取水。

    报案的年轻人道:“三哥,县令大人亲自过来了!”

    一家人慌忙跪下来,祝缨道:“老翁可好?我来看看他,他现在还能说话吗?”

    老头儿在屋里躺着,屋里光线很暗,打开窗子才看清老头被打得鼻青脸肿的,身上横七竖八绑着些杂色的布带,布条上已渗出了血。祝缨问道:“没有请郎中?”她从身上摸出一把钱,递给他的老妻:“拿去请个郎中抓药吧。”

    然后才是看这老翁,老头儿一双浑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房梁,身边有蚊蝇飞舞。小吴赶紧上前,抽出腰间别的扇子驱赶。祝缨低声问道:“老翁,你看到贼人了吗?告诉我,我给你报仇。”

    老头子激动了起来,动一下又疼得躺下了,祝缨俯下身道: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老头嘶声说了起来——

    收下来的稻谷通常在晒谷场的一边脱粒,然后再摊开晾晒,一边晒一边扬场。场上有谷子的时候多半会有人看场,一般是中老年人。老头带了个孙子一道住在晒谷场,祖孙俩累了一天已经睡下了,他听到动静问了一声,那人蹿上来就打。

    把个老头打得鼻青眼肿、鲜血长流,老头大声呼救,小孙子惊醒了跑了出来要与贼人拼命,被这贼人一脚踢在心□□给踢死了,老头子要与贼人拼命,又被贼人打了一顿,最后又挨了一刀,这贼人手里有把锋利的柴刀!

    晒谷场离村子稍远一些,这动静没人听到。

    贼人劈了他一刀之后以为他死了,没想到他没死透,又活了过来。为了防火防盗,晒谷场是有锣的,他爬去拿了锣敲响,这才引来了村民。

    祝缨问道:“你看清了?只有一个人?”

    老头儿呼吸得像个风箱:“是。”

    祝缨让仵作来看老头儿的伤,仵作看了一回道:“是被殴打的,应该是拳头,兴许还有脚。刀伤么就……”他主要是看死尸。

    祝缨对老翁道:“你好好歇息。”出了这一家的院子,去看那让孩子的尸身。孩子的父亲一脸的恨意,孩子的母亲抱着一个幼儿坐在小小的薄皮棺材边哭——这家有三个孩子。老大跟着父亲下地,母亲背着最小的干活,中间这个就跟着祖父看晒谷场。

    孩子的母亲身边也有一个妇女在劝道:“二嫂,你这样,孩子也走得不安心。”

    他们见到祝缨就扑到脚下:“大人,求大人为我们做主啊!”

    祝缨道:“扶起来。”然后去看孩子。

    孩子已被清洗过了,穿上了一身还算新的衣服,补丁很少,小脸惨白惨白的。仵作上前一摸,道:“胸骨碎了,力道很大,没有别的伤,走得很快。”小江上前看了一眼,仵作道:“且莫看。”人家爹娘在那儿呢,不合适研究孩子。

    一行人不便在丧家久留,出了门,丁校尉骂道:“什么狗东西,对孩子下手!有种来与老子对阵!”

    赵苏低声问道:“义父,现在要怎么办?”

    祝缨道:“丁兄,让你的人打起火把,将村子的出路都围住。那里、那里、还有那里,上人去放哨,监视四周!只要有人出门,都记下来,喝止!里正,你们听到了就去将人拿下。”

    丁校尉道:“好!”里正也忙不迭地答应了。

    祝缨又命整个村子的人也不许动,她重返了识字碑那里,将碑上的红色重新看了一遍,果然是个模糊的血手印。有人试图在石碑上蹭掉手上的血,好像没蹭干净,又将石碑下的干草拿了一点来擦手,擦完了丢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这里的脚印祝缨就看得非常的清楚了——不是!与晒谷场上的血脚印完全不同!没有与草鞋相合的赤足印记,倒是一双磨平了底的布鞋的位置与手印的位置完美地契合了起来!

    祝缨亲自带人搜村,一间一间地搜下去,找到了一个年轻的后生,问道:“你手上沾血了?”

    后生还不明所以,傻乎乎地点了点头,笑道:“大人怎么知道的?”

    里正气得一巴掌抽在他的后脑勺上:“你这杀千刀的!找死呢?血哪儿来的?”

    “帮忙把大阿翁抬过来的时候蹭上的啊!进了村儿他们接了手,我就……”

    天色暗了下来,祝缨道:“不是他那就继续!问一问村里,谁家丢了一双九寸或者更大一点的鞋子!要快!”

    掌灯的时候,整个村子里依旧不见多出来的那个人,有一户人家报失:“丢了一双新做的鞋子,九寸,还没来得及穿呢!”

    祝缨到了这一家,问道:“鞋是谁做的?有旧针线吗?最好有相似的鞋子我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那家媳妇红着脸,又找出一双鞋来,低声道:“是奴的针线,这双已穿过了。”

    祝缨将鞋子看了看,又翻看了鞋底,道: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看天色已晚,当晚就在该村住下来,让村民依旧不许动,丁校尉的人换岗,轮流放哨。他们几个人分住在里正及里正的邻居家里。正在此时,村里一户人家传来了尖叫声:“我驴呢?!!”

    祝缨只得再往他家去看,却是他养的一头驴没了。祝缨在他家里意外地发现了一双九寸的鞋印,新鞋,鞋底纳得跟那双九寸旧鞋手艺非常相似。鞋印只有进、没有出。祝缨问道:“你最后一次见到驴子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这人一家人急得不行,你一言我一语的:“大前天还拉车去晒谷场。”“不对,是前天。”等他们核对完了,发现驴子竟然是今早不见的!当时村里闹了一夜凶案,一大早的有些乱,父亲以为儿子牵了驴走、儿子以为是儿子牵了驴走。直到现在不许所有人出村,才发现驴没了!

    攒头驴可不容易!一家人有叹气的、有跺脚的,也有流泪的。

    祝缨道:“姑且记下吧。”她往驴棚里看了下,地上落了些干草,驴蹄印还有一点。然而天黑了,不利追踪,只得歇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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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次日,鸡一叫祝缨就起身,整个村子虽有起床、劈柴生火的声音,却有一种安静的感觉。一切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恐怖与哀愁之中。

    安静之中又有一种焦虑——稻子可还没有收完呢!就算出了人命,就算有人重伤,该打的稻子还得打,该晒的谷子还得晒。村民们心中惴惴,又不敢先闹。有愣子已然大声说了:“不能耽误天时啊!”

    里正家早早起来做了早饭,熬了两大锅的粥,又忍痛拿了些鸡蛋出来,配上小腌菜。祝缨对小吴道:“跟他算钱。”

    丁校尉的人吃得十分自然,当兵吃粮、天经地义。

    一众人都吃过了,祝缨重新去驴棚里又看了看,吩咐里正:“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!”

    再循着驴蹄印带人追踪而去。

    赵苏心中十分惊奇,请教道:“义父,孩儿也知道要蹑其踪迹,可是义父是如何做到的呢?”

    祝缨随口道:“回去教你。”突然顿住了,再看看小吴,又看看仵作和小江,最后想起来高闪以及童立等人,心道:不止要让小江学仵作,还得让这些人懂些查案的本事。

    她记下此事,且先去追踪驴蹄印。

    出村行不多远,只见不远处的大路上烟尘滚滚,祝缨眯起了眼睛!丁校尉手搭凉棚看过去,讶道:“福禄县还有别的官军吗?大人且住,我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祝缨慢慢地骑马在后面,只见两队人马会合,丁校尉大声地说:“某乃福禄县校尉,前面是何人?”

    对面的声音更大:“老丁么?是我!前来捉拿逃犯!”

    “常校尉?!”

    两马靠近,他们是认识的,丁校尉原是在对面校尉手下做的副手,被调到了福禄县的。常校尉道:“你好啊,到了福禄县倒好发财!”

    祝缨听着他这口气含着点玩笑式的讥讽,拢住了马不再往前,与他们隔了三丈远。丁校尉大大咧咧地:“哪里的话?倒好查账!什么逃犯?要兄弟们搭把手吗?”

    常校尉不客气地说:“拿给他看。”

    丁校尉道:“我哪识几个字啊?”

    打开一看,是三张画得有些简单的人像,三张!丁校尉回头对祝缨道:“祝大人!”

    祝缨这才上前,经丁校尉介绍,再与常校尉寒暄。校尉与校尉级别也是不一样的,常校尉看着高两级。不过没祝缨品级高,常校尉的语气里带点散漫地抱拳:“原来您就是祝大人!这般年轻,真如散财童子一般啊!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祝缨道:“散财童子也要有钱才能散,我这穷地方,哪来的钱?”

    丁校尉把画像给祝缨,常校尉咳嗽一声:“这是我辖内的事,不好劳烦祝大人啦。”

    祝缨已将三张画像看完了,第一张是个瘦子,毛六,二十三岁。还有一个完全看不出来特点的叫娄七,一般人画像,画师总会将自己印象最深的特点给画出来,娄七这张就完全看不出来,如果硬要说的话,就是:这是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看得出画师已经很努力了,他给娄七画了点青胡茬,连胡茬的形状都没有任何的特点。

    最后一张叫王大虎——此人五大三粗。

    三人与河西里正的描述居然出奇的一致。丁校尉低声道:“我调过来的时候,还不见思城县有这几个人,恐怕是新来的犯人!”

    祝缨唤来河西村的里正,道:“你来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河西村里正小跑上前,道:“小人也是听他们说的,很像!”

    祝缨道:“拿到村子里,给老翁认一认。”

    常校尉不耐烦到了一半,听到“认一认”,问道:“怎么?你们见过?”

    丁校尉道:“在咱们这儿犯了案了!他们怎么跑的?”

    常校尉笑道:“老丁,审我呢?”

    赵苏已经拿了画像纵马回村了,过了一刻回来,道:“义父,就是这个王大虎!”

    祝缨道:“常校尉,得给我个说法了!这三人犯的案子可非止一桩!再者,思城县的驻军跑到我这里来,没有说法的吗?”

    常校尉一噎,丁校尉咳嗽一声,道:“校尉,要不你补个文书?”

    常校尉脸色变得难看了,但又不能拂袖而去,三个重犯在他手里跑了,还犯了命案,他哪里敢就此离开?这三个人不止在福禄县犯了案,他们在思城县也是杀人逃跑的主儿!否则常校尉也不能亲自带了二、三十人来捉拿!

    他们这一路,只能跟着这三人杀人的踪迹来追!

    他的面色阴晴不定,看看祝缨又看看丁校尉,还是觉得丁校尉更可恶,又觉得祝缨讨厌。他手里是逃了五个人的,已抓回了两个,据二人供述,他们五人合作出逃,然后就分成两股。他据口供以及命案、失窃案追到了福禄县。

    也不能怪他不移文就追过来,福禄县好些年没个驻军了,本来这一片也勉强归他巡护的,当然他一般也不过来。现在又急着捉拿重犯,怕他们将事情闹大,所以什么文书?没有的!先抓到人再说。

    他也不喜欢祝缨与丁校尉,常校尉手下的兵,也有一些与丁校尉的手下是同乡。因为丰堡哗变的事情,消息灵通的人渐渐传了一点出来,原来他们嫌弃的鸟不拉屎的福禄县,居然有钱可以拿!常校尉手下的兵听了,虽不哗变,心里也懒洋洋的,做事不免懈怠,叫这几个重犯给跑了!

    带着成见来的,常校尉言语中不就免带出来了一点。他也嫌弃祝缨虽然有眼无珠,还孝敬丁校尉?什么破官儿?也是个没骨头的!

    丁校尉在福禄县的地盘上,也不怵“老上司”,虽不至于翻脸,但思及自己也是一县的校尉了,刚才好心说要帮忙还要被常校尉阴阳怪气,也就摆出公事公办的样子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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